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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前,我曾听到一位郁结不满、愤慨异常的朋友所发表的入地狱宣言,他说:"如果有天堂、地狱,如果那些欺压人、剥削人、作恶多端的坏蛋,因着信仰基督教而可以上天堂,那么上帝是什么也就可想而知。而我,我就坚决入地狱!我要和地狱中的亿万个人世间的受害者,团结在一起,在魔鬼的领导下,造上帝的反!" 我很钦佩他的精神。如果那篇宣言中能够将"如果"二字删掉而又能成立,我想,我在被感动之余,或许也会意气风发、斗志昂扬地和他一起争取入地狱的。 名词,是某种事物的命名而已。如果在最初命名的时候,说笔是刀,说刀是鱼,今天的人就会这样说:"请把鱼借给我削削铅刀!"你觉着别扭吗?我说:"矮子射箭",你就不觉着别扭吧?但是我说:"射子矮箭",你就弄不明白了。据有人考证,射者,寸身也,是对一种形容的命名;矮者,委矢也,是对一种动作的命名。后来搞错了,也就这么算了;重要的是要正确了解名称在当时所反映的事物本身。 这篇入地狱宣言,以我的看法,除了有"刀鱼矮射"的误解之外,还有其它一些所未曾了解的内容。 居然还会有另一篇令人哭笑不得的入地狱宣言,说是;"地狱比天堂好!地狱里有牌九、白兰地、有女人(指可供玩弄的女人),……天堂有什么好?连抽烟也不准许!我就是要入地狱!"这是传闻,非我亲耳听到的。如果确实是这么说的,那么宣言作者的坦率态度,倒也很值得佩服。 将这两篇宣言放在一起,恐怕这两位作者对入地狱一事,都要感到十分为难了!因为他们之间的关系,正如冰炭之不相容,参商之不相见。 其实,天堂与地狱,我都没有去过,也没有见到过。即使有人见到过,他也不可能用我们人所能懂得的准确语言来讲给我们听的。据说,从前的北极居民怎么也弄不懂"羊"是怎么一回事;在没有看到羊的本身或画象之前,只能近似地用他们所熟知的海豹来予以描绘。这是不奇怪的。如果四十年前,有人讲原子弹,我们大概都要莫明其妙,也无从想象其景象。被叫做宇宙飞船的那个东西,也只是借用我们所能理解的宇宙、飞、船三个概念综合起来命一下名罢了。 不承认人有灵魂的,当然也不承认有上帝和魔鬼,天堂和地狱。但是不承认有是非善恶的人恐怕是极少的吧!各人对于是非善恶的标准是会很不相同的,甚至完全相反,如同矮与射。但这概念总是有的,也总是承认有的。上面这两位宣言的作者,大概都是承认有善恶而不承认有地狱的;他们之所以宣言要入地狱者,只不过宣言他们死不罢休的决心罢了。 天堂与地狱,我知道是有的,我也相信是有的,我也承认是有的;所以,我恳切地希望这两位作者都沏回他们的宣言,不要跟自己开无从反悔的玩笑。前者是我所尊敬的,后者是我所遗憾的;但都不是我所咒诅的。 就照假定的说法,假定有天堂和地狱,并且统一假定天堂是善者的归宿,地狱是恶者的下场。那么,我所尊敬的作者撤消他的入地狱宣言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因为他决心入地狱的前提,已经摇摇欲堕了。至于我所遗憾的作者,他决心入地狱的最高前提并不是善恶,而是自由自在地享受罪恶中的快乐。 我所遗憾作者,你这使我哭笑不得的朋友,从你坦率的态度看来,我们还是能坦率地谈谈的。因为隐晦的人是既不欢喜别人隐晦,也不欢喜别人坦率;而坦率的人则往往都比较欢喜(至少也愿意谅解)别人的坦率。 朋友,请允许我就入地狱的问题,坦率地提出几点推理。 第一. 象天堂与地狱这种规模宏大的永久性的场所,按照常理推论尽管可以由人自由选择。但若不具备一定的资格和条件,也不可能是任人随意进入的吧!符合入地狱的条件,即使不愿意去,也是由不得自己的,就如罪犯之于监狱。这一点,对你来说,也许不成什么问题的;因为入地狱已经被你宣布为自己乐意奋斗的目标,有志者,事必成。 第二. 你也已经假定地狱是罪人灵魂的总汇,按照常理推论,它的级别也必定远胜于人间的监狱──犯人服刑的场所。犯人能在监狱里继续干那些他因之而被定罪、服刑的那些活动吗?监狱里还能为他提供继续进行罪恶勾当的种种方便吗?朋友,你所获得的那些关于地狱里生活图景的情报,竟是这样细致而又具体,确实令人叹为观止。只不过我为你担心它的可靠性。而且,你有没有去进一步去侦察一下,那里除了牌九、白兰地和女人之外,还有些什么?诸如海洛英、小轿车、手枪、窃听器……;以及与之相配成套、相映成趣的、上万种必不可少的东西都有吗?都是免费供应、大量供应的吗?不但供应你牌九,还供应你赌本吗?……所有这些,朋友,我坦率地建议你一定要搞清楚,千万千万!坦率的人并不是非轻率不可的。万一你的情报错了,那里没有你热烈响往的牌九、白兰地,与可供你玩弄的女人(女人总是有的吧!),也没有你过罪恶生活所不可或缺的其它东西,你在那进去就出不来的地狱里又将如何呢?且不谈是否还有什么其它令你痛苦的事,在永远的大失所望之中,无可回避地忍受着日益强烈的欲念的煎熬,仅仅这一项,你受得了吗?与你决心入地狱的初衷是否有所出入? 第三. 如果地狱里确实具备你所说的那些,朋友,我又要坦率地敦请你考虑一下,即使是免费的,你估计你有把握能获得那些吗?虽然从你宣言的气魄中,很可以看出你是罪恶场中的一员能手干将,我几乎可以毫不怀疑这一点。 你也应该坦率地承认,为了取得你已经在享受着的那许多罪中之乐,你所付出的代价不会是很小的。你很清楚,运用罪恶的手段是颇费心机的。欺压善良,还比较容易;但若碰到强而有力的竞争对手,就只说牌九、白兰地和女人吧,你若不甘心被你的对手所吞吃,你又将如何去进行艰苦的争斗?!更何况那许多已得的罪中之乐,还远远没有满足你那贪婪的欲念,这,我相信你也会继续坦率地承认的。 根据假定,地狱既是古今全部罪人的总汇,那么,最高级的贪婪家、阴谋家、谎言家、凶杀家、荒淫家、无耻家、酗酒家、豪赌家、盯梢家、拆白家……都将抵面相逢、聚首一堂、勾心斗角、相咬相吞。朋友,俗说"深山无虎猴为王!"在你个人世界的小角落里,你或许能称王称霸,尽情享乐;只不过还需要高度地提心吊胆、严阵以待,以防种种不测的意外。但在入了你所响往的地狱──最高罪府之后,在那许多诸子百家面前,你能数得上老几?!在他们的锐齿利爪之下,在他们布满机关陷阱的势力范围之中,你能有几分把握去攫取同样是他们所酷爱的牌九、白兰地和女人(或男人)呢?一个普通的贪婪家的胃口,是整个地球也装不满的;地狱里能有多少牌九、白兰地和女人,是那么许多最高级的贪婪家所吞吃不下而自觉地留下给你的?如果他们又不留点给你,而你又没有本事攫取,那么,这是否仍然与你争取入地狱的初衷相违呢? 就提出这么三点先供你参考参考吧!据我看来,即使从你要求享受罪中之乐的愿望出发,即使地狱比你所描绘的还要可乐百倍,你那篇入地狱宣言,也还是需要撤回的吧! 但是,朋友,恕我扫你的兴,请允许我这基督徒最后再坦率地问你两句:假定有地狱,而你又已具备了必然要被迫入地狱的资格,你即便赶紧将自己的入地狱宣言销毁成灰,于事又有何补?你如果在坦率之外还有一点明智,你是否认为有必要趁着前脚还未被拖进地狱那扇只进不出的牢门的关键时刻,赶紧寻求一项有效的救法?(197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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