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顺 服


圣经上提到的顺服,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在通常的情况下,大约有这几方面:

① 儿女要顺服父母。

② 妻子要顺服丈夫。

③ 年幼的要顺服年长的。

④ 仆人要顺服主人。

⑤ 要彼此顺服。

⑥ 要顺服在上执政掌权的。

这么多的顺服啊!从人的常情而言,总是欢喜别人处处顺服我,而不大欢喜由我去顺服别人。我们很少考虑,凭什么要别人顺服我?我为什么不顺服他(她)?我们很容易埋怨,凭什么要我顺服他(她)?他(她),为什么不顺服我?

上述六项,末二项除外,作父母的,作丈夫的,作主人的以及年长的,看到圣经上也是如此规定,似乎更可以振振有词地要求(甚至强求,责令)相应的对方来顺服自己了。

且慢,稍稍玩味其语气,就可以发现,这是出于第三者之口。而由当事人提出"你要顺服我"的正面事例,圣经上恐怕还没有吧!

这几项顺服,是不是全部圣经中一贯性的指示呢?我们可以回忆一下:

妻子要顺服丈夫——夏娃是亚当的妻子,上帝要夏娃帮助丈夫共同工作,而没有要她顺服丈夫。犯罪之后,上帝对夏娃说:"你必恋慕你的丈夫,你的丈夫也必管辖你"!这是指出她犯罪的后果之一。而且恋慕与管辖都是跟顺服联系不上的。

还有一个事例,大卫逃难之时,有一个非常鲁莽无礼、拒不接待大卫的人,忘记叫什么名字了,彷佛是拿八;他的妻子在这事上就没有顺服,效果却非常之好。

儿女要顺服父母——十条诫命中提到:人要孝敬父母,顺服也可以包括在孝敬之内。但是亚伯兰之离开本乡本土和父家,在这事上,恐怕就对他的父母不怎么顺服了吧!

爱父母胜过了爱耶稣的,不配作主的门徒;顺服父母过于顺服耶稣的呢?当然也在此例。

年幼的要顺服年长的——大卫对于扫罗,在顺服中又包含着不顺服,若完全顺服,他早就送命了。

要想挤到前面去见耶稣的那几个小孩子,如果顺服阻挡他们的那几位年长的、主的大门徒,大概也不是好事。因为主立即支持了他们的不顺服,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

仆人要顺服主人——正确的不顺服的事例,一时想不起来了,记不起是否有所记载。

在强行奴隶制的社会里,或者,在有主仆关系的社会里,奴隶或仆人除了在造反、逃亡、退职之外的漫长日子里,只要这个双边关系存在一天,他们可悲的地位决定了他们的困难处境。若不顺服,这个关系也就注定要在他们双方之间消失了,奴隶可以被处死,仆人可以被解雇。

彼此顺服——这是指同在主里的同类人,这经常容易产生矛盾的双方,都要彼此顺服。被认可的在某一件事上彼此不顺服的事也有事例,如保罗与亚波罗的分手,保罗对彼得的指责,但他们没有彼此攻击,相咬相吞。

顺服在上执政掌权的——在这方面,正当地不顺服的事例就太多了!摩西的父母,但以理和他的三个朋友,以利亚等先知,施洗约翰,彼得以及说这句话的保罗他自己。

在这些双边关系中,在要求一方顺服的同时,对另一方也总是提出针对性的、相应的要求的。例如丈夫要爱妻子,父母不要惹儿女的气,大的要服事小的……,身为另一方的,必须认真考虑当如何行。至于顺服这个问题,倒是无须多费心思的。

顺服,就是从我们的汉字来理解,它与屈服、降服、服从、盲从……相比,区别也是很显然的。

在人对人的顺服之中,任何时候都离不开一个更大的前提:首先是顺服上帝,顺服真理。

如果要求是无条件的顺服,就象盲从那样,或象屈服、降服那样,那么古代在埃及为奴的以色列人也就不应该出埃及,古代历史上也就不会出现那么庞大数量的殉道者,古代基督教从天主教分裂出来,也就大错特错了。

怎么能够设想,上帝会那么热情地支持一方的霸道,而压制另一方必须顺服呢?同样为他所造所爱的人类,在基本人权方面,在尊严的人格方面,原来是──也应该是平等的。尽管由于罪恶进入世界,人类社会中出现了越来越离奇的不平等;但这里所要求的顺服,却从来也没有丝毫贬低人格的含意;否则,那就不是顺服了!

我们应该了解保罗写这些话时的年代与当时的社会情况。当时的社会,不仅奴隶制还很盛行,而且人与人的关系也是公然不平等,连在理论上也是不平等的。大的方面有君王官吏,小的方面有主人、男人、父母、长老——长而老者!在看到圣经对社会上强者一方所提出的种种要求之后,我们对要求另一方的顺服,也就比较容易理解了!

在男性社会里,丈夫在外面工作,在外面打交道,为一家的温饱而奔波劳碌,经历多,见识多;而妇女主要是被社会所强迫,守在家庭圈子里。因此她们就不容易象男人那样比较具体地、充分地了解世事的艰难、处世的苦衷。在许多事上,如果妻子不顺服丈夫,如果要求丈夫顺服妻子;那么,事情就非常难办。即使丈夫顺服了妻子,但社会上却不予以承认。这不仅无助于家庭的和睦与生存,而且会产生更复杂的麻烦。

在要妻子顺服丈夫的同时,保罗也并未支持丈夫管辖妻子。保罗说:丈夫是妻子的头,正如基督是教会的头;恰恰因为如此,他要求丈夫要象基督爱教会那样去爱妻子,爱到要能舍命的程度。而且,还有一条彼此顺服来补充。

其它几个方面的顺服,也彷佛如此。

世上,绝对没有任何一个人在事实上没有顺服过其它某一个人或某一些人的。世上,也绝对没有任何一个人,在任何事上,都顺服某一个人或某一些人的,你认为可以这样说吗?

并不要求我们绝对顺服、无理顺服。顺服又不是什么离奇古怪的事情;那么,为什么又常常成为难题呢?若不是要我们顺服的那件事有问题,那就是我们的内心有问题。诸如:妄自尊大,自以为是,好为人师,意气用事,自由至上……。

顺服,如果出了问题,要么是冲突、决裂,要么是要求对方顺服,要么是自己向对方屈服、降服。

其实,顺服上出问题的,极为常见的却是鸡毛蒜皮的非原则性的小事。可以为一个萝卜打破头,也可以为一双筷子烧掉房子。

谈到顺服,当然首先要讲原则,但更经常的是省察自己的内心。我不顺服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真理的缘故吗?还是:"凭什么我要听他的?!""他有什么资格?!""他是什么态度?!"……

有人认为,圣经上的这一套顺服论,是为反动统治阶级服务的,是要人民做顺民,做听任摆布的糊涂虫,听凭奴役而不准反抗。圣经专门叫弱者、受害者顺服强者,顺服反动政权;那么,受苦受难的人就永远也不准革命、不准翻身了?这种看法,我也曾一度被说服过。

但是,圣经上也还有一套不顺服论,不屈服论,而且也是有原则的。

但是,圣经上更有一套强者降卑论,同是肢体论。

我们容易忽略,上帝愿意人类自觉地去认识真理,遵行真理,从而使人类社会逐步向前发展。

我们可以设想:如果你是一位最最进步的革命家或改革家,让你带着从人类历史经验总结出来的、最最先进的思想理论回到第一世纪去,你能叫第一世纪的人跳到我们二十世纪来吗?更何况二十世纪还并不一定就是社会发展的最高峰嘛!如果不能,——不能一下子就解放奴隶,不能一下子就解放妇女,不能一下子就推翻罗马大帝国的暴君,而仅仅是叫弱者凡事都不顺服,这样,除了激化关系,为弱者招致更为惨痛的虐待与迫害之外,还能获得什么其他的好处?而且,你能象保罗那样毫不含糊地叫强者降卑吗?例如,他就叫主人将奴隶当弟兄看待。

在顺服上帝,顺服真理、彼此相爱、彼此服事、彼此顺服等一系列的前提之下,谁对谁多顺服一些,也是在许多客观因素的影响下,比较自然地、不怀成见地形成的。

如果对方的要求正合我意,那是不谋而合,大致上也就不存在不顺服的问题了。如果对方的要求是错误的,那也谈不上顺服。

为了共同的、正当的目标,在关系难以分割的情况下,顺服的一方,往往会感到一些不舒服,甚至有所牺牲,但却伴之以爱和信任;因此接受顺服的一方却要无可推诿地担负更为沉重的责任。

顺服,并不排斥顺服之后的规劝、指责。顺服不可能包罗万象,代替一切,万事大吉。

接受顺服,并不一定就是轻松愉快的事。接受顺服的一方最大的危险是:以别人的顺服为自己的幸福,为自己的胜利,为自己作威作福的资本,为自己放纵私欲的机会。

或许也是因为这个危险,保罗没有说:"你们作丈夫的要接受妻子的顺服"之类的话。他叫我们彼此顺服,而没有叫我们彼此接受顺服。施比受更为有福的原则,在这里也是适用的吧。

我觉得最最要紧的是因信称义,做爱上帝爱人的新造的人;至于谁应该顺服谁倒在其次;这个其次的意思是比较容易顺理成章地理解的。

我觉得:津津有味地、斤斤较量于谁顺服谁的问题,这本身倒是一个很不小的问题。

你为什么不顺服我?

为什么一定要我顺服你?而不是你顺服我?

自以为唯独自己是"受命于天、替天行道"的基督徒,往往会将自己抬到一神之下,亿人之上的高度,为此,而不在任何事上顺服任何人;这样可怜的极端主义者,恐怕还是不多的吧!等而下之的呢?偶一为之的呢?略具其味的呢?

我觉得,在人与人的关系上,我们还是谦卑一些,还是较多地考虑如何顺服(不是顺服罪恶!)而不是如何索取顺服,接受顺服。正好象我们应该更多地考虑如何爱人(不是爱罪恶!),而不是被爱,更多地考虑如何服事人(不是服事罪恶!),而不是受人服事。

但我仍希望自己能对顺服这个问题,有更进一步的认识。(197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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