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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一直到现在为止,一直到可见的未来,它仍然是组成社会的最基层的单位。它是由最接近的血统关系所自然组成的,共同生产、共同消费、共同生活的最小单位。 随着社会制度的演进,家庭的这些特征可能都将会全部消失吧?!但目前看来,它仍然是一个共同消费,共同生活一些年数的亲密的小集体。如果设想中的试管婴儿有朝一日成为极便利的现实,而又为人类所乐于接受的话;那么,在血统关系也搞不清楚的情况下,也许就真的没有什么家庭喽?! 家庭,对于一个人的影响是很大的;一个人对于其家庭的影响也不会是很小的。 人,仅仅为家庭而活着,那是庸俗的,卑鄙的。但在家庭还没有消亡之前,一个人又可以无视自己的家庭吗?又可以将自己对家庭应负的责任推卸给他人或强加给社会吗? 比如说,你自己是真心廉洁奉公的,你也教导别人廉洁奉公;你可能看着你一家的人营私舞弊而无动于衷吗?不会的吧! 朋友,你找到了真理,你见到了真光,你得着了救恩,你走上了永生之道,你是一个基督徒了,这是值得庆幸的大好事!但是,你一家,首先是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你一家,他们怎么样呢? 我们白白得来的救恩,绝不是可以个人独占、秘而不宣的至宝;也不是只传子孙,不传外人的传家宝。耶稣的救恩是人类的至宝,这个至宝有"只传众人、不传家人"的道理吗?有"个人独享、家人无分"的道理吗? 圣经上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对于这一句话,不论怎么解释,都不可能解释为:你一家只要推派一个代表信了耶稣,全家就可以得救。正好象全家都在饥饿的时候,你一个人吃饱了肚子,丝毫也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救恩, 必须是通过个人自己的自由意志去了解、去相信、去接受、去获得的。这是我们个人与上帝的关系,第三者无从代替,也无从强加。任何被强加的信仰,至多也不过落得一个徒具其形、虚有其表的结果而已。但并不能由此而得出结论,你个人信了主耶稣,而对你一家却可以漠不关心。 你的光应当照在人前,难道就偏偏不照在你朝夕相处的你一家的面前吗?我们有传福音给万民听的责任,难道就偏偏跳过最接近你的你一家吗?你一家,这是最起码的责任啊! 世人看不见上帝,耶稣说:"你们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今天,世人连耶稣也看不见,基督徒能说"你们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耶稣(或耶稣的一部分)"吗? 一个人的得救,是靠上帝的慈爱、耶稣的救赎和圣灵的光照,而基督徒的责任则是行为上发光和言语上做见证,使别人——首先是你一家的人有眼可见,有耳可听。 朋友,在我们的一家中,如果有人至终未能得救,你我即使已经尽上了应尽的责任,难道就能因此而觉坦然、释然了吗?更何况,我们是否已经真的尽到了我们的责任呢? 过去,某些基督徒中采取的轻省简便的办法,是带家里的人去教会,把责任移交给教牧人员。而身为家长的呢,则将自己的信仰强加于全家,以他们的口里承认为满足;至于他们心里相信与否,却置之度外了。 朋友,现在对于你一家,将如何轻省简便呢? 你一家,信与不信,那是他们的事;但看见与否,听见与否,责任却在你我了!不是这个道理吗? 如果你认为,耶稣是骗子,是疯子,是粉饰罪恶的术士,是刽子手的帮凶;那么,不仅要严防耶稣侵入你的家庭,连你自己也要急速与耶稣决裂。如果你确知耶稣是将你从罪中拯救出来的救主,而你也已经得救了;那么,你又怎么忍心在这人生最重大的、关系到永生的问题上,对你一家采取封锁政策呢? 为他们祷告是必须的,但仅仅为他们祷告却是不行的。正如对一个饥寒交迫的人仅仅致以良好的祝愿,说:"你平平安安地去罢,愿你吃得饱,穿得暖!"这样的祝愿,恐怕未见得能比咒诅高明多少吧! 自主选择,自由信仰,从来也不排斥(也决不可能排斥!)外来的、耳闻目睹的影响;不管是正面的影响,还是反面的影响。这样,他才可以有所了解,有所思考,有所比较,有所鉴别,他才可以有所选择,有所信仰。 朋友,当你家人团聚的时候,他们能通过你而看见耶稣的形象和样式吗?他们能从你的口中听到耶稣的圣名和救恩的真理吗?你是灯台上的灯呢?还是斗底下的灯? 朋友,时光是迅速的,一天天地过去,一年年地过去;你和你一家,转眼之间就将(或已经)到达聚少离多的阶段。壮年的苍老了,去世了;幼小的成人了,四散了。而,他们得救了吗?他们永生的问题解决了吗?怎么办?你还等待什么?等待布道大会吗?等待福音单张吗?等待教牧人员吗?……那许多,都已经和我们久违了!连礼拜堂和圣经不是都已经和我们久违了吗? 上帝愿意万人得救,不愿意一人沉沦。你得救了,你一家怎么样?你在上帝的面前,在你家人的面前扪心自问,能以无羞愧、无焦急、无谴责吗? 朋友,我们是有责任的。而,你一家的责任,首先就在你的肩上!你自己看该怎么办吧!(197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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